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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烟草广告百分之百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1:1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2005年,本市发布的烟草广告违法率达100%,名列各行业第一。昨天,市广告监测中心发布2005年度广告监测报告,共有两万多条广告“触雷”。

  据市广告监测中心介绍,在各监测的各行业广告中,监测的581条烟草广告全部出现违法。这些违法的烟草广告中,绝大部分是非烟草企业利用电视媒体发布广告,使用与烟草企业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包装、装潢、商品名称等;还有一些非烟草企业利用电视媒体发布
广告,广告中出现烟草广告语。此外一部分是烟草企业利用电视媒体发布烟草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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