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扩大缓刑适用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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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1:1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邹桂)昨天,北京市法院院长会召开。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表示,今年全市法院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将适当扩大缓刑适用范围,并适时出台适用缓刑范围的指导性意见。 据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介绍,2005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349553件,审结352018件,同比分别上升13.4%和16.1%,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578.6亿余元。其中,民
秦院长表示,全市法院今年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也要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有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积极挽回损失、受害人谅解等情节的,要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要研究缓刑适用标准,适当扩大缓刑适用范围,适时出台指导性意见。 同时,全市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依法可适当多判一些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并积极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制度,作为量刑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