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厅级领导首度纳入审计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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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1:4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肖树臣通讯员吴倩)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提出,该省将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与以往的重点抽查审计不同,19个厅局级主要领导将普遍进行一次任内审计,并将首次开展省辖市市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据介绍,河南全省审计部门5年来共审计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
《通知》要求,要全面开展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到2006年底完成省政府所属34个部门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计划地进行省辖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7年基本实现对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普遍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 《通知》还要求,要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果的运用。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建议。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处理的,要及时移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国资管理等部门,在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等工作中,或在作出组织处理、立案调查、纪律处分等决定时,要将审计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或参考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