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驾车身亡父母遭索赔19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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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2:08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徐勤 实习生 钟臻)铜梁一名17岁少年无证且酒后驾车,致自己和车上的女友死亡。少年父母承受着失子之痛时,却接到了女子家人索赔19万的诉状。昨日,该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二审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去年4月23日晚上8:40左右,范沂鑫驾驶着从朋友借来的渝C31690富莱尔小型轿车,搭乘女友朱燕及另两名朋友,由永川探员村往永川水厂方向行驶。当轿车行至探花桥处,
事发后,朱的父母将范的父母以及车主告上法庭,索赔19.3万余元。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范系一中专学生,出事时系未成年,遂判决范的父母承担六成赔偿。范的同伴朱燕在明知范无证酒后驾车,却执意搭乘,也有一定过错。自行承担四成。 但朱燕的父母对一审不服,认为朱燕无任何过错,不应担责,特向市一中院提起了上诉。该案昨日未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