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随地撒泡尿赔了一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2:08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李娟)一男子在闹市门面外随地小便,被路人制止时恼羞成怒,伙同他人将其打伤。日前渝中区法院以该男子无视社会公德、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判处其赔偿对方损失近千元。

  2004年12月20日晚,男子陈某和朋友在渝中区聚会后步行回家,途中陈某感到内急,但正处闹市一时找不到厕所,情急之下他来到一个门市边就地“解决”。此时,市民邓某
和其家人正好前往自家门市守摊,过路时看见这一幕。陈某的不文明行为让邓某一家十分反感,邓某父亲立刻上前制止。不料,陈某恼羞成怒,与其发生争吵,随后陈某与其同伴吴某、马某等先后对邓某一家进行殴打。邓某上前护住家人,自己却多处被打伤,入院治疗后用去医药费九百多元。多次索赔无果后,邓某近日一纸诉状将陈某等人告上法庭。想到自己因为一泡尿而赔了一千元,陈某在庭上后悔不已。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