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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建城市马路5年内不得开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2:36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今天挖了路铺设水管,明天又挖开铺设电缆……人们用“拉链马路”来形容这种道路反复开挖的现象。为了整治这种令老百姓饱受困扰的城市病,重庆市政府近日作出决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主、次干道或快速干道5年内不得开挖,而大修的此类道路3年内不得开挖。

  为此,《重庆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草案)》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
城市主、次干道或快速干道5年内不得开挖,而大修的此类道路3年内不得开挖,违反此规定者将遭到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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