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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玉玺同僚判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2:36 现代快报

  据《北京晨报》报道昨天,毕玉玺同僚、原北京首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金德民在北京市一中院拿到判决书。他因受贿和重婚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宣判后,金德民悔称愧对家人。

  2003年,金德民担任首发房地产公司董事长,负责“新奥枫庭”三期工程项目。他向合作公司索要港币90万元、美元10万元。2004年1月、2月,金德民又接受了合作公司笔记
本电脑1台等物品。上述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824368元。1998年,已婚的金德民与未婚的季某相识,而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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