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社会救助应建长效机制——代表委员关注“弱势群体”帮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2:44 舜网-济南时报

  自2002年全国“两会”第一次正式提出“弱势群体”以来,这一群体已引起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弱势群体”主要有:创造财富、积聚财富能力弱,就业竞争能力、基本生活能力差的人群。包括残疾人士、下岗失业人群、城镇贫困人群、部分老龄化人口、少数临时遭遇灾祸的人群等。

  在今年的市“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多个方面呼吁建立“弱势群体”救
助的长效机制。

  动员全社会助学扶贫

  在市政协会议上,民建济南市委提交了“关注弱势群体,发展和谐社会”的提案。提案说,关注“弱势群体”要从教育等多方面加以扶持。从今年起,中央财政开始向2400万贫困家庭免费提供教科书,各界应动员全社会力量助学扶贫,继续搞好希望工程、春蕾助学活动,鼓励设立奖学助学基金会,发挥慈善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

  民建济南市委还建议,建立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将其列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拓宽再就业渠道。同时加大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力度,增加财政预算,保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足额发放,在财政增收较快、物价上涨的同时,同步提高基本生活费标准。

  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应扩大

  农工党济南市委则从医疗保险上着眼。他们调查发现,尽管我市的医疗保险工作已取得较大进展,目标人群只包括就业人员及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却将绝大部分少年儿童、相当一部分老人、其他无法就业的人员和农民排除在外。

  农工党济南市委提出,我市的国有老企业较多,退休人员多,负担重,许多企业拖欠职工养老保险费,甚至无法按时支付职工工资,无力再负担职工的医疗保险费。例如天桥区的一家企业在职职工仅7人,退休人员竟达300余人,按文件规定需交纳超限费近1000万元,企业无力承担。由于医疗保险实行“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这部分企业的职工及退休人员目前尚未得到医疗保障。

  为此他们建议,对于确有困难的企业,应出台相应政策,降低破产企业、困难企业参保门槛,社会救助与个人缴纳费用相结合,使这部分人尽早纳入医疗保险。此外,对新兴企业、小型企业加强管理,从单位注册成立时就保证其能有效地实现职工参保。

  民间捐助的力量应重视

  “在人们的心目中,民间捐助的影响力很小,在捐助的数量和能力上远不及政府参与有力。建议在今后慈善事业的发展中,更加注重对民间自发捐助的发动和组织。”市政协委员、市直机关幼儿园园长冯桂萍认为,建立社会救助长效机制,要重视慈善事业的发展。

  据她分析,当前的捐助形式主要有四种:慈善机构通过与政府紧密相联的单位,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联合组织宣传发动;政府或部门发动的各种救助活动,比如春蕾计划、爱心救助、扶贫捐助、节日慰问等;新闻媒体的发动和组织,个人或团体、区域参与的遇灾救助活动;慈善组织等民间组织单独组织的民间捐助。

  在冯桂萍看来,建立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必须树立全民慈善意识。

  设立专门部门救助“三无人员”

  市政协常委、济南市中医医院副院长桑海莉提出,目前医院在救助社会上的流浪乞讨人员、部分“误入歧途”者时,由于有的病人拒绝说出真实身份、家庭住址,给救治带来困难。桑海莉建议,我市应建立社会急救医疗机构救助管理部门,由医疗、民政、公安等部门组成,明确当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以及自杀、出走人员突发急病时,上述机构应立即救治,同时医疗机构和急救单位通知救助管理部门进行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在病情稳定后转至定点医院,或不转定点医院,救治费用由医院先垫付,民政部门承担。一旦因生活无着落或想自杀等原因待在医院不肯走的,由民政部门、公安等部门负责收留和处理。

  政府应当好“引路人”

  市人大代表、趵突泉街道泺文路社区居委会主任张凯认为,低收入人群可分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群、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有劳动能力的年轻人三类。对于前两类人群,只有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对其生活进行救助,提高他们的低保金。对于有季节性疾病的人群,得病不能工作期间为其提供政府救助,在适宜工作时积极帮其寻找适合的工作。

  对于最后一类人,他们最需要的是有一个“引路人”,政府就是这个“引路人”。政府要对他们进行政策倾斜,在劳动就业的各个方面为他们提供优惠政策,依托各社区的劳动就业保障中心为其提供一部分就业机会,同时鼓励他们自谋职业。其中,张凯感觉最重要的是政府需要出台一些强制政策,强制规定在一些规模比较大的企业中,必须解决一定比例的低收入人群就业,如果达不到这个比例,这些企业就要向国家缴纳一定的费用,这是一个解决低收入人群就业和提高收入的行之有效的办法。

  (记者 魏巍 赵治国 见习记者 范俐鑫 苏珊 黄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