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 自主创新引领未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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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3:06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作出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新华社9日受权全文播发这个决定。 决定指出,按照党的十六大要求,国务院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一纲要立足国情、面向世界,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奋斗目标,对我国
技术发展作出了全面规划与部署,是新时期指导我国科学和技术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央确定,全面实施《规划纲要》,经过15年努力,到2020年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决定强调,实施《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重大战略举措。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深刻认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完成这项任务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 决定认为,新时期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指导方针是: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这一方针,是我国半个多世纪科技事业发展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是面向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抉择,必须贯穿于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全过程。 (《决定》全文见第四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