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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冷硬横推将被“问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3:57 深圳商报

  深圳《警务工作问责规定》本月起试行,37项问责行为要追究责任

  民警冷硬横推将被“问责”

  深圳商报记者黄顺通讯员龚宣

  【本报讯】本月起,市公安局开始试行《深圳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问责规定》。这是市公安局继出台《深圳警察通令》之后,加强公安队伍管理及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依据规定,深圳市各级公安机关及民警在执法办案和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中,共有37项问责行为将被追究责任。

  在昨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纪委书记、新闻发言人王晓南告诉记者,《问责规定》是在综合概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的,着重解决当前深圳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各种易发多发、重点难点问题。《问责规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我市警方从严治警、落实责任追究、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决心。《问责规定》经过了多次修改,广泛征求了各部门、各警种的意见建议,历时近3个月,于上月底完成。

  《问责规定》共分4章26条,包括问责的指导原则、问责对象、问责行为、对问责行为的处理处分,以及市局各职能部门如何各司其责按照规定程序执行问责等几大方面,旨在规范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治安案件以及日常公安行政执法和队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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