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弑母只为让她不再受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4: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2006年1月31日凌晨,阜阳市颍东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值班人员接乌江派出所转警:乌江镇某行政村68岁的村民胡萍被人杀死在自家屋内。接报后,警方立即赶赴现场。

  经现场勘查,警方发现,死者胡萍躺在自家西厢房床下,身穿灰色内衣内裤,颈部被利器砍断,仅后颈部皮肉相连,头部有四处锐器创口,为钝器打击造成颅骨粉碎性骨折,深达颅内。屋内摆设完好无损,没有搏斗的迹象,由此排除了因侵财引发的血案。与此同时
,警方经现场调查走访获悉,胡萍和丈夫都忠厚老实,与村民和睦相处,从未与人结过仇、有过怨,由此排除了仇杀的可能。

  小儿子挥斧砍死母亲

  警方发现,胡萍的小儿子刘东在其母亲被杀后却突然“失踪”,其作案嫌疑较大。根据线索,警方迅速调整部署对刘东有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秘密布控。很快,警方将潜回家取衣物准备外逃的刘东逮个正着。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东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元月29日夜,刘东因感到活得太穷太累,又不能报答母亲的疼爱,产生了不能使母亲享福,不如与母亲一同去死的想法,遂去厨房拿起砍柴的斧头,窜至母亲的睡房,挥斧向母亲砍去。将母亲砍死后,潜逃至老庙镇一间空房内躲藏,因天气寒冷,回家取衣物时被警方抓获。

  曾经喝农药欲轻生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29岁的刘东兄弟姊妹7个,他是家中最小的孩子。

  在初二辍学后,刘东开始外出务工。由于对所从事的职业经常产生厌倦感,所以他频频调换工作,由此所挣收入并不多。收入的微薄,让他原本贫寒的家庭始终处于窘境中:家中没有像样的家具,连电话都装不起。

  穷困也让刘东渐渐成为大龄青年,案发前不久,刘的哥哥结婚了,这对他产生了不小的刺激。长期的生活压力让他的情绪失控,并喝农药轻生。经过抢救,他最终活了过来。为了安稳刘东的情绪,姐姐们凑钱给弟弟装了一部电话,母亲则时时刻刻照料着他,用母爱抚慰儿子的情绪。

  让母亲不再劳累奔波

  但生活的困窘让刘东始终处于抑郁中。为了快速致富,他根据相书,给自己的脸部、头部烫了很多圆圆的疤痕,希望自己能够有一个富贵相。同时,他渐渐地爱钻牛角尖,自尊心变得非常强。平日里,与他人一言不合,便怒目相向。因此,渐渐地便很少有人主动与他交流。

  在农村,没有太多人对刘东潜在的心理疾患给予重视,也没有人想到要带他去做心理疏导。家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地满足他,母亲每天都紧紧看着他,不让他出事。

  看着年近古稀的母亲终日忙里忙外,一天天地苍老,刘东的心里很是难受,遂产生了让母亲死去的想法。他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母亲不再劳累奔波。

  缺陷人格下的“孝心”

  “在遭遇人生挫折之后,没有得到及时的心理引导,从而导致自我封闭抑郁,思维行为极端偏激,最终酿成悲剧”,我省社会心理学家、省社会心理学会常务理事王韬先生对这起“子弑母”事件分析认为,社会边缘群体,特别是农村失辍学、低收入者的心理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王韬认为,刘东初中二年级辍学时,正是性格塑造的关键时期,而后他又遭遇了许多人生挫折。由于缺乏“挫折教育”和理性知识的引导,他在此时开始逃避现实,未树立积极应对人生的观念,这为他日后性格扭曲、残忍弑母埋下了“种子”。此后,他性格日趋孤僻,思维渐趋偏激,并表现出轻生的念头,他的这些心理问题仍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和正确疏导,从而越陷越深。

  王韬分析说,刘东自认为弑母的念头出于孝顺、出于不能回报母亲的愧疚,但这只是一种表象,是刘东极端偏激思想的表现。其根本原因在于刘东长期的自我封闭,促成他对具体行为的理解与正常人有偏差,价值取向、行为选择等方面也迥异于常人,这是人格缺陷的表现。

  王韬分析认为,这起悲剧折射出三个问题:一是农村低收入等群体缺乏教育,一般来说,受教育机会越多、程度越高,做出这类情绪化、极端偏激行为的几率就越低;二是农村法制观念教育贯彻不充分;三是农村心理教育、性格塑造方面的理性引导几乎是空白。他认为,“只有认识到性格塑造、心理教育等深层次问题,对症下药,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这类人伦悲剧的发生”。 本报记者 刘敏

  弑母必须负法律责任

  省城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杨勇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刘东的弑母悲剧非常令人惋惜,虽然说他弑母是为了“让母亲不再受苦”,但根据我国刑法,犯故意杀人罪,必须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杨律师认为,从公安机关的讯问可以发现,刘东存在某些心理障碍,但这些心理障碍是否成为影响他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因素,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鉴定结果刘东确实是精神病人,那就分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刑事责任能力,即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另一种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刑法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杨金菊 本报记者 黄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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