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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四年不走法院判其搬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4: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马鞍山一沈姓患者从2001年6月受伤住院至今已四年多,为其治疗的该市某医院于2004年7月即医嘱其出院,但沈某一直以多种理由拒绝出院。无奈之下,该医院将沈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沈某立即离院。日前,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令沈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搬出该医院。

  ;患者沈某1998年下半年起被某机械厂聘用为起重工。2001年6月12日,沈某在工作
期间被撞,致颈椎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当月14日,沈某被转至马鞍山市某医院治疗;2004年7月7日,该医院医嘱沈某出院,并诊断:沈某颈5、6骨伴不全瘫。但沈某以其病情尚未稳定、出院有生命危险为由拒绝出院。

  医院方认为,沈某的医学治疗过程已终结,沈某自入院至医嘱出院已历时三年之久,自医嘱出院至起诉又经一年之久,沈某拒绝出院的行为已严重影响了该院的诊疗秩序。遂起诉要求沈某立即出院,并向沈某和用人单位某机械厂索要所欠医疗费。

  (丁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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