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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可获1.5万元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4:06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黄显章实习生赵可欣)日前,市政府、重庆警备区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原则上定在本月底结束。

  通知指出,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或接收安置地人民政府,按每人每月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0元的标准发给其生活补助费。接收单位要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非本人原因或严重过失,不得解除劳
动合同,三年内不得安排下岗。凡自谋职业的士兵,接收地政府一次性补助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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