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查询婚姻状况说法不准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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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4:34 时代商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 民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近日联合颁布施行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民政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窦玉沛9日就百姓关心的一些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有报道说,上网就可以查询公民的婚姻状况,这是否会影响当事人的隐私权?
答:“上网查询婚姻状况”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当事人婚姻状况信息的联网查询是指婚姻登记机关的内部工作系统,只供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为了工作需要进行查询,其他人员是无法随意查询的,所以不会影响当事人的隐私权。 记者:什么样的人可以查看婚姻登记档案? 答: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