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警倡导阳光执法 电子眼前方要设提醒标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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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4:3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张明泉 通讯员黎杰) “电子眼”前方50—100米处要设明显提醒标志。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明确提出:交警要变“暗中执法”为“透明执法”。 省交警总队长王洪宪称,透明执法、阳光操作是人民警察人性化执法的体现。今年内,湖北省要在“电子警察”上得到具体体现。
省交警总队同时公布了另7条“透明执法”举措。包括:凡能公开的收费、处罚规定和标准,全部公开接受监督;此前已出台的“18种轻微交通违法教育放行”等便民措施,要严格执行。一经查实有乱罚款者,对交警按错一罚十处理;对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的交管单位,建议将单位主要领导先停职,后查处;严处办牌办证和事故调处中的违纪行为。 省交警总队开设交警乱收乱罚行为举报电话027-87323081、67122700,凡举报查实的,如数退回钱款,并再奖励50%的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