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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他人偷盗“刑讯逼供”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5:09 山西晚报

  本报2月9日讯(记者郭卫艳)因怀疑别人偷了自己的东西,几名四川籍青年竟将该女子非法拘禁,对其进行残忍虐待,逼迫其招供。昨日,太原市小店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7个月。

  2002年2月3日晚,四川籍青年洪某(已判刑)丢失一部手机和现金1.3万元,怀疑是被16岁的女孩郭某偷走,于是找来彭某和李某将郭某强行带走。因郭某不承认盗窃,洪便
打了她几个耳光,还用烟头烫郭的脸。随后,洪某用菜刀逼迫郭某写下盗窃经过。当晚,洪某又将郭某带到其暂住地,交给彭某看管。直到次日晚上才将郭某送到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彭某伙同他人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彭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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