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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多了个国家园林城市:嘉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5:10 都市快报

  新春伊始,浙江两个相邻的城市———湖州、嘉兴,以优良的城市生态环境,各自赢得“开门红”。

  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湖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已通过国家级考核验收,如不出意外,今年将晋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在建设部本月授予的全国31个“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中,嘉兴榜上有名,成为浙江本次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由国家环保总局命名考核,国家园林城市则由建设部负责实施,两者侧重有所不同,但有一个共性要求:城市环境必须天蓝地绿、水清气新。仔细对比两大国字号考核标准,就能发现两者的考核指标在水、空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绿化等方面都有异曲同工之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城市气化率要求达到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城市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0%。

  根据建设部标准,国家园林城市的燃气普及率要在80%以上,城市绿地率达到60%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湖州市自2001年提出创建目标以来,将工作重点放在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上,注重生态建设,开展了废弃矿山的治理和恢复等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据悉,考核结果经公示后将报请国家环保总局局务会审查批准。“评上‘国家园林城市’,意味着嘉兴城市软环境大为改善,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嘉兴市建设局负责人昨天评价。

  据建设部介绍,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对已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实行复查制,每三年复查一次。复查合格的,保留“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消“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新闻附件

  浙江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富阳市浙江的“国家园林城市”杭州市、绍兴市、宁波市(记者陈文龙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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