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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玉玺同僚金德民被判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6:15 扬子晚报

  昨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首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金德民受贿和重婚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金德民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曾是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党委书记毕玉玺(已被判刑)同僚的金德民今
年47岁,北京市人,曾担任北京首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首发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2004年7月26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9日被依法逮捕。宣判后,在回答记者们关于是否上诉的提问时,金德民回答说:“我会慎重考虑,但现在还没作出决定。”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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