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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行政区划酝酿调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7:06 华商网-华商晨报

  

沈行政区划酝酿调整(图)

  ■晨报图形芦伟

  沈阳将有13个区

  ■新民、康平、法库、辽中酝酿“撤县建区”

  ■今年编制区划调整方案,2008年完成

  农民将变成市民

  ■三环内“撤村建社区”5年实现城市化

  ■市内各区管部分农村,发展空间增大

  多种难题要解决

  ■区划调整涉及利益再分配,实施有难度

  ■农村集体财产处置、社会保障等都是难题

  ■今年编制出沈阳市行政区划调整的工作规划方案并争取在2008年完成

  ■打破郊区包围城区的“二元化”管理模式尝试实行每个城区都管部分农村

  晨报讯沈阳市已酝酿对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辽中县实行“撤县建区”。如果这一规划成为现实,沈阳市将由现在的9个行政区增加到13个。

  昨日召开的沈阳市民政工作会议上透露,沈阳市将在今年编制出沈阳市行政区划调整的工作规划方案,并通过详细的调研为区划调整做准备。

  区划调整行政区将增至13个

  在昨日召开的沈阳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一份《沈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摆在每一位与会者的眼前。

  在这份规划征求意见稿中,“行政区划调整”被写入其中。在全面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沈阳市准备在今年编制出沈阳市行政区划调整的工作规划方案,并争取在2008年完成。

  在现有的沈河、和平、皇姑、大东、铁西、东陵、于洪、苏家屯、新城子9个行政区的基础上,酝酿对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辽中县实行“撤县建区”。

  管理变化以城带乡、以乡促城

  本着区位相连、便于管理、统筹规划等原则,沈阳市在保持现有9个行政区的基础上,打破目前实行的郊区包围城区的“城区管理城区、农村管理农村”的“二元化”管理模式,尝试实行每个城区都管部分农村,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发展模式。

  据了解,目前沈阳城区的发展空间已经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要求,以沈河区为例,居住人口60多万人,土地面积仅18平方公里,支柱产业主要是第三产业,已无再发展空间。因此,沈阳市决定采用城区都管部分农村的办法。但这要遵循“区位相连”的原则,即该城区应与农村有土壤上的连接,不可形成“飞地”(土地不相连),便于管理。

  必然趋势农业人口进入第二、三产业

  据介绍,现在农村中从事农业的人口已经大量冗余,这么多剩余劳动力不可能继续待在农业生产部门,只能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因此,农村中的剩余人口转移到城市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此外,农民进入城市可享受到城市优良的基础设施和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城市有的现代生活方式和先进的思想观念;子女可接受良好的更加便利的教育,从而有更好的生活,进入一个发展的良性循环。

  但是,“行政区划”调整不是单纯的区划调整,而是在全局范围统筹后对“经济利益的再分配”,因此实施起来具有一定难度。

  5年内三环实现城市化

  昨日召开的沈阳市民政工作会议还透露,沈阳城市化进程也将不断加快,5年内沈阳三环以内将基本实现“撤村建社区”。

  2020年沈基本实现郊区城市化

  按照沈阳市确定的郊区城市化的总体构想,沈阳市还将推进“撤村建社区”,村民委员会将“变身”成为社区居委会。

  目前沈阳市共有1537个村。民政部门初步计划郊区“撤村建社区”分3步走:

  第一步,2007年前,完成三环以内52个村的撤村建社区;

  第二步,到2010年前,完成48个村的撤村建社区。确保在5年内完成100个村的撤村建社区工作,基本上完成三环以内的城市化进程;

  第三步,2020年前,对三环路以外郊区具备条件的村民委员会进行撤村建社区,民政部门已初步拟订为66个村,基本实现沈阳市郊区城市化。

  撤村建社区并非“一朝之事”

  然而,实行撤村建社区也并非“一朝之事”,需要解决集体资产量化、郊区发展中的非农产业与非农就业问题、农村土地确权、农民入股等诸多问题。

  在实现撤村建社区后,农民将享受到新建社区的先进的基础配套设施,提高招商引资、从而提高居民自身收入,提高城市化进程。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调整后的村民就变成了“城市人”呢?

  沈阳市民政局一位负责人对此解释说:“这决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由农村人转变为城市人,其中涉及到的户籍、享受的政策等多方面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沈阳市行政区划历史

  1948年11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沈阳市。3日,沈阳特别市政府成立,隶属东北行政委员会。当时,沿用1947年的行政区划。

  1949年5月1日沈阳特别市政府改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同年8月,沈阳市隶属东北人民政府领导。

  1951年12月1日市人民政府发布重新划分市郊行政区划的通知,决定建立4个中心区、21个分区和苏家屯镇。

  1953年2月17日经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苏家屯镇改为苏家屯区,归市直辖。这时,沈阳市共辖和平、铁西、沈河、皇姑、大东、南市、北市、北关、苏家屯9个市内区。

  1953年3月12日沈阳市改为中央直辖市。

  1954年8月11日沈阳市改为辽宁省辖市。新民县也改由辽宁省管辖。

  1955年1月21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改称沈阳市人民委员会。

  1959年12月31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沈阳县建制,其所辖地区分别划入市内邻近的各区;并设立新城子区(1960年1月1日开始办公)。沈阳市的辖境成了7区9县。

  1964年3月16日中共辽宁省委决定设立沈阳专区,将沈阳市所辖的铁岭、昌图、法库、康平、开原、西丰、新民、辽中、台安9个县划归沈阳专区领导。

  1964年3月24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设立东陵、于洪两个郊区。

  1969年12月26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辽中县划归沈阳市管辖;1970年1月1日,又决定将新民县划归沈阳市管辖。

  1980年4月19日沈阳市革命委员会改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各县、区相继成立人民政府。

  1986年12月24日市人民政府决定,苏家屯、新城子、东陵、于洪4个郊区,按城市区管理,既管城区、又管农村。

  1993年1月法库、康平两县划归沈阳市管辖。

  至2001年末沈阳市辖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于洪、苏家屯、东陵、新城子9个市区以及新民、辽中、法库、康平4个县(市)

  专访辽中县县长彭俊和

  “撤县建区好啊!”

  “撤县建区好啊!比过年还好!别看只是一个字的变化,这对辽中的经济将起到重要的拉动作用。首先这是一个品牌,以前招商引资的时候,一提是个‘县’,人家就以为是远郊不愿意来,变成‘区’后从名称上就吸引人。”彭俊和笑着说,“此外,县(市)如果被纳入沈阳的城市发展规划,享受市区待遇,将得到一系列的政策性鼓励举措,与之相适应的基础设施等都将陆续配套,经济发展的软、硬环境将得到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生活消费水平也都将得到改善。”

  专访沈阳市民政局局长张颖

  有很多工作要做

  记者:“撤村建社区”通俗的解释就是村委会转成居委会,但这不是换一个牌子那么简单,沈阳将怎样完成?

  张颖:具体上,将撤销村民委员会,按照社区建设的要求,合理划分社区,选举产生社区委员会成员,组建社区委员会,然后还将涉及社区党组织、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服务等一系列工作,对此沈阳将陆续出台相关政策。

  记者:推进郊区城市化,对市民最直接影响是什么?

  张颖:首先将是户籍上的转变,即农民成为市民。但是,农民变市民也绝非一纸户口就能改变,这涉及到一系列制度改革配套。

  记者:如何既让农民“进城”,又能保障农民利益?

  张颖:取消村委会的同时,改变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政企不分的状态,转制成集体法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持股的股份制企业(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对资产量化股份制,让农民“持股进城”,从而保障农民原有的合法权益。

  专访沈阳建筑大学系主任马青

  要注意三点问题

  首先,要注意对耕地的保护。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耕地一旦转变为城市用地,就很难再转变为耕地。所以在城市化进程中,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发。

  其次,安置失地农民也是很重要的问题。很多农民缺少在城市生活的技能,丧失土地后,要注重培训农民的技能,让他们拥有在城市生存的本领,完善对这部分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此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也不容忽视。像路灯、煤气、社区活动场所等相应的基础设施也需要建立起来,整体面貌的转变才能真正实现城市化,这需要政府进行很大的投入。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杨海峰肖鸣镝陈婵婵采写

  晨报时评

  让“进城”步履轻快起来

  按照沈阳“撤村建社区”的构想,众多农户将大批、快速地实现向“城里人”的转化。

  但是需要所有人注意的是,农村城市化的过程,并不仅仅是户口本上的身份发生改变———农民成为市民,面临着思想意识、就业能力和生活方式的多重转化。

  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假如没有了祖祖辈辈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他们该怎样生活?授人以渔而不是授人以鱼,这个古老的辩证法,同样适用于对待失地农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份研究显示,在东部某省历年累计200余万失地乡村人口中,有30万人左右是贫困人口。

  实践证明,一次性补偿这种方式存在严重的缺陷———没有良性的职业转换,补偿总有花光的一天,社会保障上的不足甚至是空白,将使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

  在一次铁西新区失地农民就业活动上,一些失地农民在“奉献性工作岗位”前看了一圈后,纷纷摇头离开(本报去年10月19日报道)。显然,农民们有获得更好生活的愿望,但缺少实现愿望的能力。这种能力,应当在政府的干预下让他们获得。

  我们欣慰地看到,对失去土地的农民获得可依赖的生活保障的考虑,正体现在政府的蓝图中。

  “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当这样的理想逐渐变成现实,失地农民进城的步履,将会愉快而稳健起来。文/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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