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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7:29 扬子晚报

  本报丹阳电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企业发展的前提。今年起,丹阳市将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活动。

  据悉,参评企业必须具有健全的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的集体合同制度;工会组织健全,活动正常;建立了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工资分配支付制度,实行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工资决定机制;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重视安全生产
;创造了良好的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建设;积极参加企业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活动。(桂兵惠铭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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