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警惕节后劳务欺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7:51 潇湘晨报

  本报讯昨日,长沙市司法局发布2006年一号法律警示,提醒广大求职者增强法律意识,警惕劳务欺诈。从今日起,该局12348法律维权专线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劳动用工专题法律咨询活动。12名资深律师将从早上8点到晚上8点,接听法律咨询,指导劳动者依法维权。

  法律警示:

  应查看用人单位相关证件劳动者在求职时,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承诺,应要求用人单位出示营业执照和其他许可性文件,实地察看用人单位的工作场地和劳动环境。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必要条款。

  坚决拒绝以高价购买产品的入职条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押金、培训费、服装费、介绍费、产品保证金等任何费用,并不得扣留求职者的身份证、学历证。针对一些销售公司以高价购买会员卡、化妆品、保健品、小电器等作为入职条件的非法要求,必须坚决拒绝。

  遭遇劳务陷阱应及时举报求职者在遭遇劳务陷阱或者发生劳动纠纷后,切不可采取过激行动或懦弱忍让,要保留好证人证言、收款收据、合同原件等相关证据,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刘岳熊智能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