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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监局烟草专卖局:报刊亭五一起不能卖香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8:22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烟草零售企业》和《北京市烟草物流》两个安全管理规范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届时报刊亭将不得再销售香烟。

  记者昨天了解到,根据新出台的安全管理规范,烟草零售企业的经营场所应使用固定的正式建筑,耐火等级不能低于三级,外墙体厚度不能低于25厘米,屋顶不能使用简易材
料。根据这项规定,报刊亭将不得再经营香烟。烟草专卖局副总经理焦为中表示,今后,想找个空地、搭个简易棚、弄个玻璃房子或是在报刊亭兼卖卷烟,都将难以通过审批。

  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烟草零售场所要配备不少于2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不能少于4个。此外,直通室外的门应采用专业防盗门、铝合金卷帘门或其他具有防撬功能的金属门,且门宽不能低于1.2米等。烟草零售和卷烟储存场所还要安装自动报警器和火灾自动报警探头,收款台下应安装应急报警按钮。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有将近7000家持有烟草经营执照的卷烟零售企业和商场烟酒专柜,其中近一半零售点达不到安全要求。(记者李剑英)

  报道追访 摊主顾客均称会配合

  昨天下午,记者在丰台区鸭子桥路附近经营香烟的几家报刊亭进行了走访。“我们都有经营香烟的相关手续和证件。”

  对于今年5月1日起报亭将不能兼卖香烟的消息,所有的摊主均表示不太清楚,也还未有相关部门来进行通知。“香烟本来就是我们兼卖的,收入只占其中很小一部分。”摊主们说,如果届时得到相关部门下达撤销香烟经营资格的通知,他们都会配合。而几名到报亭购买报刊的市民,则表示无所谓,“到报亭多是来买报的,再说现在烟摊也很多。”(实习记者李琦 记者谢长艳)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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