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狗”是“动物竞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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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8:32 沈阳今报 | |||||||||
大年初一以来,在郑州大众生态园的民俗庙会上,每天3场上演狗咬狗的血腥表演,其中还有一只斗死,市民无不为此胆战心惊,但对于游客们的反感和非议,斗狗的组织者却美其名曰这是“动物竞技”并称“已成为一种文化”。(2月9日《河南商报》) “狗咬狗”居然是“动物竞技”?我以为,这不过是为血腥惨烈的公开展示披上文明的外衣,这种乱咬一气的“表演”,不过是渲染血腥残忍,以惨不忍睹的激烈打斗场景,
春节期间,中央电视台每天播出“工作犬大集合”节目,集中展示了它们在缉毒、救灾、安全保卫等领域大显身手的现代绝技,或许,这才称得上是“动物竞技”,这样的“动物竞技”才真正是一种文化,因为,这才让人们看到了“狗性”中最美的一面。 其实,“狗咬狗”虽是本性,但让狗们每天生活在“狗咬狗”中,一次次地撕咬得鲜血淋漓,大概也并非狗所愿,譬如一般所见的狗们,毕竟都是友善相处。只不过狗与人类相比,终究处于“弱势”的地位,只能听人摆布。 然而,善待动物,应是文明社会的一种共识、显示人类宽容博爱的一种起码的姿态。让人欣赏血腥搏杀的“竞技”,更为现代文明所不齿。显然,将狗的恶性当作卖点,迫使狗们恶斗来为自己牟利,不仅有愧于狗,其实更暴露了人性之丑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