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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取缔752个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8:33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2月9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今天从民政部在京召开的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年表彰会上了解到,目前全国共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14.6万个,这些单位的自律与诚信建设已初见成效。去年,共处罚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行为2225件,取缔民办非企业单位752个。

  据不完全统计,在去年开展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年活动中,全国民办
非企业单位按照民政部的要求,规范章程的单位11.7万个,占登记总数的80.1%;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的单位7.99万个,占登记总数的54.7%;健全财务制度的单位10.2万个,占登记总数的69.9%;进行承诺服务的单位9.7万个,占登记总数的66.4%。

  据介绍,去年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共开展“诚信服务,真情回报社会”等主题公益活动3.1万次,参加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达13万多个,约占登记总数的90%,提供各类服务2702万人次,其中免费服务1306万人次,低于成本价服务1036万人次,直接社会效益达7.57亿元。

  民政部决定在去年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年的基础上,今年再用一年的时间继续深入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重点是结合年度检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依照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巩固成果。重点检查有关会议制度(法人单位是理事会会议制度)、财务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要求在地级市以上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年度检查后,要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网站或报刊上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重大活动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
审计
报告,接收捐赠、资助财务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

  在今天的表彰会上,30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0家地方登记管理机关被授予“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最佳组织奖”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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