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会议听取常委会两院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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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8:52 黑龙江日报 | |||||||||
记者 刘伟 本报9日讯9日下午,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听取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本次大会执行主席钱运录、王宗璋、马淑洁、张成义、李希明、赵林茂、沈根荣、滕昭祥、董浩、傅亚文、杨喜军、邱玉泉、刘国中、王晓明、宋长生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本次大会执行主席马淑洁主持会议。 省领导张左己、杨光洪、周同战、杜宇新、杨焕宁、刘海生、李延芝、王金祥、王东华、刘学良、王利民、刘海生、程幼东,省法院院长南英,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军区首长寇铁,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马国良,省级离退休老同志孙维本、李剑白、王钊、周文华,以及往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在主席台就座。 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宗璋向大会作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 报告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报告中说,2005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力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围绕加快发展,贴近经济社会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求真务实,创新突破,全面有效依法履行职责。经过努力,全面完成了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报告中说,常委会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着眼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发挥地方性法规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推进经济和科技法制建设;突出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立法;着力通过立法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注重增强监督实效。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定位出发,力求抓住既体现人大特点又有影响的大事,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重大决策落实,促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密切关注哈大齐工业走廊的规划与建设;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跟踪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公正司法与社会和谐稳定。 创造条件,加强服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站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把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和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大力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坚持创新突破与制度跟进并重,提高自身建设水平。 报告的第二部分为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报告中说,2006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贴近经济社会实际和人民群众需要,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有效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作用,更加积极主动地促进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报告中说,2006年,常委会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16号文件,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发挥人大的职能特点和优势,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适应形势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省法院院长南英、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分别向大会作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 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