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灯节庙会附近不许卖花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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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8:52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王月】 1月 29日下午,河南省林州市林淇镇梨林村花炮有限公司仓库发生爆炸,由于该仓库距老君庙仅有 30余米,因此伤亡人员绝大多数是在爆炸地点附近老君庙里烧香和围观的游客。为深刻吸取河南爆炸事故的教训,近日市安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特别是元宵节将至,一些地方都要举办大型的灯会或游园活动,安监部门特别要求相关单位,举办活动前先要制定完善的活动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对未经审批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办。
按照《通知》要求,凡举办各种大型群众聚集活动,都要事先周密安排。各区县举办各类文艺演出、庙会、灯会、游园会等大型活动,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完备可行确保安全的活动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公安、消防、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项安全预案的审批、安全检查、现场保卫和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 大型活动的承办方、协办方和场所提供方也要根据现场人流量制定好科学合理的活动方案、安全保卫方案、会场周围的分流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周密调配安保力量,合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疏散通道,并要搞好安全教育和预案演练。公共聚集场所附近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此外,活动承办方要通过在公共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现场张贴活动场地建筑物及内部设施的平面图、现场广播、录像等方式,反复告知公众安全注意事项、紧急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