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建城市马路5年内不得“开膛破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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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8:52 天津日报 | |||||||||
据新华社重庆2月9日电(记者朱薇)今天挖了路铺设水管,明天又挖开铺设电缆……人们用“拉链马路”来形容这种道路反复开挖的现象。为了整治这种令老百姓饱受困扰的城市病,重庆市政府近日作出决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主、次干道或快速干道5年内不得开挖,而大修的此类道路3年内不得开挖。 据悉,重庆市财政局、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价格波动情况,根据道路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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