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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未成年人有望被纳入医保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9:10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茜 通讯员张祥 实习生赖良青) 未成年人因患病没有医保,给家庭造成沉重的负担在今天已不是偶然事件,多年来社保专家呼吁建立未成年人医保制度将不久在广东实现。

  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目前除深圳出台了未成年人医保草案外,珠海市在一年前也开展了未成年人医保的试点。全省将开展的未成年人医保指导性意见将在
吸取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综合考虑全省的情况,不久将出台。

  据了解,我省大多数地区目前开展的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办法不涉及未成年人,且尚无建立未成年人医保制度的具体计划。过去部分学校曾开展一些商业性的医疗保险,但近年有关法规已明确规定了学校统一收费的范围,这类保险也陆续停办。近年来,未成年人患生病尤其是患白血病无钱治疗的消息常见诸于报端,目前解决的办法只是呼吁社会各界救助。然而,社会的救助也常常是杯水车薪。

  “只有建立未成年人医保制度才能最终解决问题。”社保专家说。广东已着手研究逐步在全省推进未成年人医保工作,不久将出台指导性意见。

  据介绍,中学以下未成年人由于没有单位,主要集中在学校,还是消费者,不能像单位职工那样缴费。因此,从社会医疗保险的角度,在制度设计上应着眼于保大病,同时适用于较低的费率。

  在医保用药目录和医保管理方面,未成年人医保与普通医保有一定的区别,但仍将体现医疗公平的原则,在住院保险的待遇上两者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在参保范围上,很可能体现逐步推进的原则,首先可能在本省籍有单位职工家庭的未成年人中开展,再逐渐向灵活就业人员及外来工等家庭扩展;在保障年龄方面,很可能先以幼儿园年龄作为参保的起点,并逐渐向更低年龄扩展。

  由于该指导性意见尚在研究准备阶段,因此,这只是一些专家的预计,有关部门还不能提供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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