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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警务110”,消除安全隐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9:15 检察日报

  所谓“检察警务110”,简单说,就是本院干警遇到突发和重大事件时,拨打本院法警大队的专线报警电话,由法警大队及时出警处理的一种机制,法警24小时值守,相当于建立一个突发紧急情况的指挥中心。

  我院开设“检察警务110”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随着检察工作的不断发展,涉及检察职责范围内的一些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时有发生,需要积极应对、妥善处
理。另一方面,检察干警在办案中接触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有时不可避免会受到当事人不法行为的侵害,甚至人身安全受到威胁。鉴于此,我院党组认为必须建立一项能有效保护检察干警的紧急保护机制。

  我院关于开设“检察警务110”的设想立即得到了深圳市检察院法警大队和省院法警总队的支持和肯定。2005年1月19日,我院举行了“检察警务110”的挂牌仪式。同一天,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认真解决妨碍、报复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问题的意见》,提出“各地政法机关可建立协调处理妨碍、报复政法干警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和预案”。这更加坚定了我们进一步搞好“检察警务110”的决心。

  我院还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了“检察警务110”的职责。工作范围:既保护公诉人出庭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干警办案时的人身安全,又服务和保障干警提审、拘传、提押和遇到大量群众集体上访、少数人急访且情绪激昂时的办案安全,还保护干警因公正办案,本人及家属受到威胁、恫吓时的人身安全,以及本院院区安全和其他紧急情况的处置。对接处警工作程序、接警后处置办法也作了详细规定:实行接处警全程登录制度,接警后请示报告制度,督促处理反馈制度,限时到达出警点制度等。如规定:当情况比较严重,我院法警力量不能单独处置的,根据就近协助原则,及时与附近的公安派出所取得联系,请求支援,必要时,还可请求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支援;规定了处置时限,要求出警时间中心城区不超过5分钟,离开中心城区按10公里以内20分钟,超过10公里的每公里加3分钟到达现场;规定对接处警全过程进行计算机登录和同步录音等等。

  我院“检察警务110”开通以来,已接处警5次,取得了初步成效。干警们反映:“‘检察警务110’消除了我们办案中的安全隐忧,我们履行职责时心里踏实多了。”□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 江小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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