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春节加班费你拿到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9: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王晓英实习生颜妍田敏)春节期间坚持工作的你,加班费兑现了没有?昨日记者获悉,劳动部门已开始集中受理此类投诉,帮你讨要没拿到的加班劳动所得。

  根据《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
者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据悉,在中央和外省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由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实施劳动监察;在西安市注册的用人单位,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实施劳动监察;在各区县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尚未登记和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的用人单位,由其所在地各区县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施劳动监察。

  三级部门投诉电话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电话:87294683;市劳动监察支队电话87627202;新城监察大队电话:87459492;碑林监察大队电话:82028298;莲湖监察大队电话:87619903;雁塔监察大队电话:85398313;未央监察大队电话:86259843;灞桥监察大队电话:83524413;临潼监察大队电话:83812013;阎良监察大队电话:86876292;长安监察大队电话:85297529;户县监察大队电话:84810723;高陵监察大队电话:86912433;蓝田监察大队电话:82721104;周至监察大队电话:87114009;高新监察大队电话:88333689;经开区监察大队电话:86538487。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