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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大会观点采撷 企业退市必须完成清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9:52 黑龙江日报

  省政协常委 袁乐平 省政协委员 庞可培

  背景

  有数字显示,2005年9月2日至11月1日两个月时间内,共刊登此类“废业公告”76次,涉及55个企业,几乎平均每天一家企业。目前,从我省现状看,除少数政策性破产企业外
,多数企业终止、撤销都未进行清算。这种不经清算便终止企业的作法,其潜在的问题以及存在的危害,应当引起重视。

  观点

  1、制定地方性法规,理顺、规范企业退出市场的清算工作。考虑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退市企业的清算工作,改变目前无章可循、随意性大的状况。由法律、经济领域的专家组成立法调研小组,负责清算法规起草的准备工作。

  2、指定专门的机构为企业清算的主管机关。确定专门机构为退市企业清算的主管机关,专司其责,强化退市企业清算工作的管理。企业无论因何种原因退出市场,都必须履行清算法规、条例确定的清算程序,否则,清算主管机关应追究其违法责任,涉嫌经济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惩处,以改变目前企业入市有审查、退出无人问的状况。

  3、借鉴外省市的立法及实践经验。深圳等城市十几年前即已开始进行规范的退市企业清算工作,已有成熟的清算立法及实践经验。我们可以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前去考察、调研、学习,以资借鉴,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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