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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5年制定地方性法规12件地方立法首次网上征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9:58 云南日报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获悉,5年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和全市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地方立法,强化监督职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市,保障社会稳定和现代新昆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广开言路

  地方立法更透明

  据悉,5年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和审议通过了地方性法规12件,修订10件,修正8件,废止4件,其中7件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清理地方性法规72件,立法质量显著提升。

  特别是近一年来,立法的公开透明度更是有目共睹——《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首开地方立法上网征询民意的先河;就《昆明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征询民意,有关领导走进社区集贸市场,与经营户“零距离”接触……数件法规草案以全文上网、见报刊登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做到了法规草案不成熟不上会、程序不合法不审议,确保了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提高了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有效监督

  执法检查60余件

  在体现地方人大的监督职能方面,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创新监督方式,加强跟踪监督,讲求监督实效。5年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运用执法检查这一有效监督形式,组织开展了28件法律、33件法规等的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仅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实施跟踪检查,加强督促落实,还保证了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不仅如此,昆明市人大常委会5年来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341件、群众来信7241件,接待来访群众两万多人次,并且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

  严格审查

  5年任免410人次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昆明市法制宣传与教育与依法治市工作五年规划(2001-2005年)》,作出了《在全市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市的决议》,并就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推进了依法治市的开展。

  此外,人事任免权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在人事任免工作中,昆明市人大常委会5年来先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10人次,严格按法定程序审查,按任免程序决定,完善了对“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制度。

  记者张雅棋(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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