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重婚 两罪并罚 毕玉玺副手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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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0: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昨日上午,原首发公司副总经理金德民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和重婚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金德民今年47岁,长期担任毕玉玺的副手,在2004年8月9日毕玉玺被刑拘的第二天,金德民就被市一分检依法批准逮捕。金德民不但是首发公司副总经理,还担任首发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金德民于2003年8月至2004年2月间,在负责该公司与华筑投资公司合作开发
此外,金德民与妻子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1998年间,又与季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