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重庆新建城市马路 5年内不得开膛破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1:10 汉网

  据新华社电 今天挖了路铺设水管,明天又挖开铺设电缆……人们用“拉链马路”来形容这种道路反复开挖的现象。为了整治这种令老百姓饱受困扰的城市病,重庆市政府近日作出决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主、次干道或快速干道5年内不得开挖,而大修的此类道路3年内不得开挖。

   据悉,重庆市财政局、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价格波动情况,根据道路竣
工时间按年依次递减的原则,依法调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收费项目中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赔偿标准,而排危抢险工程按最低赔偿标准交纳赔偿费。

  据介绍,针对产生“拉链马路”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管线工程没有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的情况,此管理办法(草案)还规定,道路建设部门与管线建设部门不得各自为政,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线工程规划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建设、交通、市政、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管线工程的相关管理工作,确保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