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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察开枪伤人事件”真相查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1:27 光明网

  新华社昆明2月9日电(记者秦晴、李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发生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新街镇的所谓“警察开枪击伤5人事件”真相查明,云南省有关部门8日披露了调查结果:这是一起酒后闹事人员妨害公务和袭警案件,2名民警、5名巡防人员在此事件中受伤。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据调查,1月30日21时40分许,元阳县公安局新街派出所接到报案:在团结村委会附
近发生一起抢劫案。接报后,值班民警杨磊带卢军、李永、李峰、杨树4名巡防人员前往处警。赶到梯田广场时,见丁剑兵等人相互投掷鞭炮,影响了他人过往,便前去制止。在制止过程中,丁剑兵被卢军踢了一脚,丁剑兵对此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3时许,丁剑兵等人到“相约吧”啤酒屋喝酒,在喝啤酒过程中,丁剑兵对他人讲:今晚我被派出所的卢军打着,大过年的,我不服气,要去干他,你们同意不同意。商议时,大部分表示同意干,普兵和苏永红则不同意,劝丁剑兵不要闹事。处警结束,已是23时40分左右。按照春节安全保卫工作的安排,杨磊一行5人又分为两个组投入到街面巡逻中。当杨磊和卢军巡逻至“相约吧”啤酒屋处时,丁剑兵一伙人冲出酒吧,准备用砖头砸卢军,被杨磊制止,后双方又发生争执,被普兵等人劝止。31日凌晨1时10分许,丁剑兵等人离开啤酒屋。

  丁剑兵、方俊等人到老邮电局附近时,方俊与苏永红争吵并相互打起来,杨磊等立即前去制止。在制止过程中,丁剑兵、李海波、朱云山、施伟、方俊、杨凯、童家兴等10余人将杨磊打倒在地,将5名巡防人员不同程度打伤。杨磊爬起来后,打电话到派出所报告,要求增援。

  31日凌晨1时35分许,派出所民警杨丰勇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往现场。到老邮电局门口时,见10余人围着杨磊及巡防人员殴打,便大声叫道:我们是派出所的,不要闹了,有什么事好好说。施伟等人就冲过来围着杨丰勇殴打,先后两次将杨丰勇打倒在地,制服被撕烂,头、脖子、手、胸等部位被打伤。在殴打过程中,有人伸手去抢杨丰勇的枪支,杨丰勇为保护枪支,立即将枪持在手,并鸣枪示警。滋事人员听到枪声后,未停止殴打,并抢夺枪支,在抢夺枪支过程中,致5名滋事人员受伤。受伤人员送医院后,部分滋事人员又手持木棒、长刀等到医院打砸门窗,威胁医务人员和派出所民警,部分滋事人员还到派出所闹事,声称要将派出所炸掉。

  事件发生后,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及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州委的安排,红河州公安局和州检察院及时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元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1·31”案件调查领导小组,由红河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和元阳县委、县政府、县检察院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调查。通过全面认真调查,有证据证实丁剑兵等人有妨害公务的行为存在,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丁剑兵、方俊、施伟、李海波、钟成采取刑事拘留。经检查诊断:民警杨丰勇确诊为脑震荡、右耳膜穿孔、耳内结血,胸部受伤,民警杨磊和5名巡防人员不同程度受表皮伤。

  据调查,在此次事件中派出所民警和巡防人员自始至终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依法履行职务,制止不法人员闹事。执行公务行动中,遭遇袭警、抢夺佩戴的枪支,误伤滋事人员。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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