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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是把双刃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1:42 新世纪周刊

  -本刊记者/王全宝

  随着“行贿黑名单”、手机实名制、个人信用数据库等一系列信用机制的逐步建立,政府打造“透明社会”的行动越 来越多,但个人信息被公开出售等违法事件也在不断出现,实名制的社会风险正在显现,如何打造“透明社会”和个人隐私权 保护,政府面临两难选择

  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说,“过年”

  的节目单中最重要的一出恐怕就是除夕夜的一顿大餐了。和许多城市一样,在北京,这几年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了在 饭店完成“年夜饭”这个仪式。

  距春节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家住北京朝阳区的高清会却被预定年夜饭的短信息骚扰着。

  “××先生:你好!北京××高档饭店:预定年夜饭,价位在1000元至20000元左右一桌,免费酒水,预约 看网站……”如此短信,高清会在三天内收了不下20条,在困扰几天之后,高清会经过查证得知,自己的手机号码是一些酒 店在通信营业厅购买的。“再这样下去,我只有报警了。”高清会一脸迷茫。

  无独有偶,就在高清会频遭短信骚扰时,2005年12月26日,5460网站九千万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报道也引 起社会的关注。

  就在人们质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同时,在金融、通信、司法等领域有关透明机制却在如火如荼地开始建立。

  多领域打造透明机制

  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宣布,中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始建于2004年初,并于同年12月中旬实现在全国7个城市的联网试运行,2005年 8月底完成与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的联网运行,经过1年的试运行,苏宁介绍说,这个数据库目前收 录的人数已达3.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约3500万人。截至去年底,收录个人信贷余额2.2万亿元,约占全国个人 消费信贷余额的97.5%。

  在人民银行公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的同时,从去年起便引发用户关注的“手机实名 制”,1月19日再次得到信产部的正面回应,信产部电信管理局负责人明确表示,“手机实名制”相关文件已基本成形,年 内肯定要实施。

  手机实名制的提出,肇始于去年11月1日在全国整治手机违法短信大会上,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副局长赵志国表 示,将要在全国实行手机用户的实名登记制度,2006年6月底全部完成。据知情人士透露,信产部正在和公安部等相关部 门就此事进行商讨,有望将其与正在搭建的身份证信息库实现挂钩,这意味着利用手机短信诈骗问题有望得到遏止!

  在金融、通信领域实行实名制的同时,在司法领域也同样在打造透明的机制。

  1月13日上海市检察院对外公布,单位或个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请求,经审核,可以查询上海市各级检察机关自 1997年以来立案侦查并经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构成犯罪的,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行业和政府采购部门的个人 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和介绍贿赂罪档案。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通常被外界称为“行贿黑名单”,其实这个“行贿黑名单”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早在200 4年4月15日,根据最高检察院、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4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试点工作的通知》,最高检察院负责人认为“行贿黑名单”制度实施的社会现实意义,建立行贿犯罪档案,对抑制和消除犯 罪心理,防控犯罪行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行贿黑名单”、银行个人信息库再到如今风雨欲来的手机实名制,多领域征信体制的建立,是与中国经济发展分 不开的,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个人信息保护法》课题组领衔专家周汉华认为,这是政府在打造有序的市场竞争机 制,维护社会稳定所采取的措施,是为营造诚信的社会信用体系服务的。

  在许多发达国家,人人都有一份“个人信用档案”,任何银行、公司或业务对象都可以付费查询。周汉华认为我国信 用体制的建立,在很多方面借鉴了国外的经验。“如果你有过不良的信用记录,比如欠款不还、开空头支票、诈骗等,在你申 请贷款、上保险和求职时将比‘清白人’麻烦得多,甚至寸步难行;如果你信用良好,则在各方面都对你大开绿灯。”

  国家助学贷款是我国利用金融手段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重大举措,但不良贷款率也比较高。周汉华认为有了个人信用 信息基础数据库后,如果大学生赖账不还,其信用“污点”就会进入信用“档案”,有可能长期影响其未来发展。这样一来, 有利于促其偿还贷款。

  信息公开与隐私权保护

  信息公开法是对公民知情权的鼓励,这必然会与个人隐私产生冲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马伟认为随着社会信息 化的发展,个人数据大规模地被计算机收集、传播,对个人权利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威胁。

  征信是对消费者个人信用资料的征集,然后据此来评价消费者的信用,个人的信用资料分布较为广泛,如分布在政府 、公用事业、银行、商家、保险等多家机构,如果征信机构不能够快速、真实、完整、连续、合法、公开地取得用于制作消费 者个人信用报告的数据,征信工作便无从开展。因此马伟认为由于消费者的个人资料涉及隐私,允许合法地传播或经营经过处 理的数据也是关键的一步。

  对于高清会频遭短信骚扰的事件,马伟认为通信营业人员,在给用户实行实名制的同时,应该保存好用户的个人相关 信息,更不能用于商业用途,甚至出卖个人信息。

  在欧美征信国家,征信数据的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文化传统。但许多国家在制定信息公开法律要求各征信数据 源公开其所掌握的数据的同时,大都规定了个人情报保护法或隐私权法,从而使征信数据能够在规范中公开。马伟认为,在我 国无论是进行征信立法还是对现有涉及征信的法律进行修改,都必须贯穿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这一立法思想。

  实名制可治标,不一定能治本。对于实行实名制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于娜却不是十分赞同,不要让人名和身份证 承担越来越多的责任,实名制是一把双刃剑,背后自有社会风险,如果付出了公众的私权而没有实用性,会成为鸡肋法规,实 名制会成为挑战一个社会的底线。

  立法保护个人信息

  尽管人们在质疑建立人信用信息、实名制等措施会侵犯个人隐私,但是诚信的社会体系的建立已经迫在眉睫。社会信 息的公开化是征信的前提,马伟认为不管是出于征信考虑还是保护个人私权考虑,我国都有必要尽快建立个人数据保护法,使 个人隐私免受非法的侵犯。

  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规的缺失,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中国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领衔的课题组完成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该法是由国务院信息办委托其起草 的,个人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医药档案、职业情况等等,都在保护范围之内。不论是名片店私自留底名片、单位乱扔应聘 者的简历,还是医院管理不善导致病人病历泄露等,都属违法,将被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是刑事责任。

  随着个人信息大量被利用,尽快确立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已被列入高层文件”。

  对于政府部门正在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高清会认为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没有颁布之前,政府应该 出台一些相关措施,来保护个人信息不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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