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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之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2:22 新闻晚报

  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博士陈岱松表示,“知假买假”算不算消费者一直存在着争议,各法院也根据不同的案情有不同的裁决结果。

  假货目前非常普遍,是社会的顽疾,也是最缺乏社会诚信的表现之一。尤其是食品、家装材料等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的产品,确实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看,通过打假人知假买假来惩戒商家,也是对监管部门职能的一个补充。

  目前,如何鉴别“知假买假”也缺乏一定的依据,较真的消费者是不是就是知假买假者呢?法学界内还是倾向于保护知假买假者,毕竟与商家比起来他们也是弱者。

  此外,他认为,在这样的诉讼中,即使是打假人知假买假,但若能确定商家确实有经营欺诈行为,也应该有相应的关联制度能让这一信息反馈到有关监管部门,这样才能维护社会公平,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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