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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应当有个包公大道 铭传乡命名引发新话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2:4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本报昨天A1版报道了我市肥西县挂牌成立“铭传乡”的事,当天下午就有读者来电反映:此举对提高合肥的知名度、充分弘扬我市现有旅游文化资源具有极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有读者提出:既然现在能以台湾首任巡抚刘铭传的名字为一个乡命名,那为什么我市上世纪90年代就已命名的杨振宁大道如今却没了?目前我们正在倾力打造全国最大的包公纪念地,为何不借鉴开封等地做法,命名一条包公大道呢?

  记者随后致电高新区和市有关部门。据悉,位于高新区内,如今南起黄山路、北至长江西路的天柱山路自上世纪90年代初高新区刚起步时至2004年曾用的是杨振宁大道的名字,随着高新区前年对区内路名的统一,更改为现名。市及该区有关部门回答为何改名时表示:根据《安徽省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一般不用人名做地名,尤其不能以在世人的名字为地名。“这是杨振宁大道更名的最主要原因。”

  不少市民对该路更名一直存在异议:用人名命名的地名易记。家住科苑新村、安居苑和深圳花园的数位读者反映:合肥人杰地灵,很多人都为出名人而自豪。既然政府已批准用刘铭传来命名乡名,为什么不能再用一些名人命名道路?他们说:“只要这些人在历史上做出过杰出贡献、在人民心目中形象是正面和健康向上的,对于宣传和提升合肥对外形象又是大有好处的,都可以用来命名地名,尤其是包公。”“合肥正准备建设全国最大的包公纪念地,已有了比较成熟的包公文化园,要是有条包公大道直抵纪念园,岂不更好?”“人家外地,比如上海就有中山路、(张)自忠路,开封也有包公湖等地名,为什么合肥不能有?”“合肥名人地名不是多了,而是太少了,应该有个包公大道!”还有读者认为,合肥作为安徽省省会,我市的地名也可以用安徽名人的名字来命名。

  记者随后了解到:在我市以人名命名道路的,除了中国科技大学校园内有开贞(郭沫若)路、(严)济慈路等内部道路名外,别无他例。据悉,2001年10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除了规定对地名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地名命名应遵循一般不用人名作地名和禁止用外国人名、地名命名等原则外,同时也规定了地名命名应当反映当地人文和自然地理等特征。读者朋友,如果想对以合肥历史名人名字命名地名、路名发表看法,请来信:《合肥晚报》记者三部(信封上请注明“路名讨论”),邮编230011;或来电邮:tougao@hfwb.com.cn。

  (记者 朱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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