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敲掉我家隔热层搭盖铁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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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3:3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邻居独占公用天台的做法令张女士非常气愤
天台被糟蹋成这样,楼下住户很生气。
本报讯(文/图 黄含韵 杜世成)刚买的100多万元的新房,顶层天台被人敲了隔热板,搭起铁棚进行装修,原以为可以公用的天台要被其他业主独自占用。读者张女士非常气愤:这样的房屋改造究竟合不合理? 记者来到位于筼筜湖畔的利华苑。张女士购买的房子位于B座806室,顶层是个可以看见湖景的天台,天台旁是908室。908室的业主对天台进行了改造,他们将隔热板敲去,上面新搭起了一个遮阳大铁棚。由于春节停工,改造进行至一半,现场一片狼藉。 张女士说,买了100多万元的房子,还没搬进来。春节带朋友过来看房时,才发现楼顶平台居然变这样了。她说楼上进行敲打导致他们楼下的天花板出现了裂纹!花了那么多钱,原本以为楼上这个天台平时可以晒晒被子看看风景,没想到居然被别人占用了。 记者来到负责小区物业的青草地物业管理公司利华苑管理处。工作人员赖先生说,在房屋购买合同中约定,908业主对806顶层的天台有使用权,但没有产权。他们说,只要不影响建筑结构,保证顶层隔热防水,908业主有权占用该天台。 但由于908业主搭盖了铁棚并敲去隔热层,物业已向他们发出了整改函,并通知了城管部门。他们也多次进行协调,908业主也曾表示会重新铺好隔热层。但不知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动静。 市城市执法局法规处告诉记者,根据我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公共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单独转让。因此要看该天台在设计图纸上是否作为公用部分。他们说,物业的“有使用权但没有产权”的说法是不合理的。 市执法局法规处说,对于居民楼来说,楼顶一般都属于公共部分。无论如何,搭盖铁棚改变了房屋外貌,以及拆除楼顶的隔热层都是违规的。 昨天城管人员已到现场调查此事。(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