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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级"海归"可获50万资助 买房买车有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4:30 龙虎网

  【龙虎网讯】来南京打拼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不仅将有数十万元的资金扶持,买房买车还可享受补助。

  昨天,市政府下发《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宁科研、创业和发展的意见》,其中规定,高层次“海归”将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

  8类海归享优惠

  《意见》规定,8类“海归”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包括著名科学家,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外知名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在国内外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专家,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等。

  《意见》称,南京将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00万元,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金”。

  处于创业发展初期,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创办、领办的企业符合三种条件的,可申报该资金,条件为:

  申报年度前三年内(不含申报年度)在南京行政区划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规模企业;

  具有确定的创业项目,有较强的创业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

  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属于市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能形成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50万元,资助期1年—2年。

  建海归周转公寓

  南京还将为这些高级“海归”解决在宁短期生活住房困难。

  《意见》规定,在南京不同区域,将选择若干条件、设施、环境较好的住宅小区,以成单元统一长期包租的形式,建立“海外留学人员周转公寓”。由政府补贴公寓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50%,供用人单位确无能力解决住房的高层次留学人员租用。每位留学人员享受政府补贴公寓租住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同时,这些高级“海归”个人在南京第一次购买商品房和第一次购买汽车也将获得专项补助。标准为:本人申报年度上一年度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本市财政实际留成部分。

  职务津贴为工资5倍

  《意见》中称,在银行、保险、证券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的回国高层次留学人才,首次确定工资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其能力和所任职务,按照国家现行工资标准,高定2—3个职务工资档次。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的,每月另给相当其工资5倍的职务(岗位)津贴;作出重大贡献的,可给予不超过本人工资10倍的职务(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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