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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最高20万元资助博士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7:26 常州龙网

  龙网讯——常州晚报消息 进入我市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今年起可以获得我市博士后专项资金资助 ,每名博士后每站资助总额最多可达20万元。

  我市现有常柴、新科、常林、亚邦、高新区5个经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和正昌、激素研究、华朋3个经省人事厅、省经贸委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近年来先后有4名博士后正式进站 工作,6名博士后从事
课题研究。我市近日制定出台《常州市吸引博士后进站工作的若干规定》。

  我市特地在人才开发资金当中设立博士后专项资金,具体资助标准及条件为:博士后获得“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 划”资助,市博士后专项资金提供与所获省资助额等额的匹配资助,匹配资助的使用、管理、受资助博士后应承担的义务与“ 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相同。博士后在站或出站后两年期限内,对其博士后研究项目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奖励6万元 ;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奖励6万元;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并且该博士后为专利第一 持有人的,每项奖励1万元,3项以上奖励5万元;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与博士后研究项目成果相关的论文并被SSCI、C SSCI、SCI、EI、ISTP收录两篇以上,奖励3万元;获得“中国优秀博士后奖”的,奖励8万元;博士后科研项 目成果已经转化为产品并取得了50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效益,奖励8万元;奖励项目的资助总额上限为8万元。进站博士 后成功完成科研任务,经鉴定达到预期目标,且按期出站的奖励3万元/人。在生活补贴方面,市人才开发资金规定的进站博 士后资助标准为1000元/(月·人)。进站人员工作生活中需解决的其他问题,限额1万元。每名博士后每站资助总额上 限为20万元。

  《规定》同时要求,博士后在站期间,设站单位提供的工资和生活补贴一般不低于8万元/(年·人)(含市政府资 助的生活补贴),设站单位还应免费提供生活设施齐全的博士后公寓(成套单元房)。在站博士后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样的福 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奖金、探亲假期、书报补贴等。凭国家和省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博士后可以 选择在我市落常住户口,博士后的配偶、子女可以选择在我市办理暂住户口,进入辖市区的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可以由本人选 择在市区或者设站单位所在地落户。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准予进站博士后子女就近上学和入园,同时不应以暂住户口为由收 取额外的费用。进站博士后子女可在本市报考重点中学和普通中学。如他们原在重点中学上学,经过考核合格后,可转入对等 重点中学。

  (蒋晔谢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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