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苏教育部门发出完善一费制收费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23:05 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华中文)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不得代订或向学生、家长推荐其他任何教辅资料。各地要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不得擅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课费、饮水费等。学校开设校本课程和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所需经费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

  据介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以来,绝大多数学校能够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费公示,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了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促进了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少数地区和学校还存在擅立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管理,通知还要求,增加与课本配套的补充习题册。鉴于现行教材中习题较少,为便于学生复习,巩固课堂所学知识,决定从2006年春季学期起,对部分主要学科随课本配发黑白版的补充习题册。具体科目为:小学一、二年级为语文、数学,其余年级为语文、数学、外语;初中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和地理配地图册。补充习题册由原教材的编写出版部门编写出版,省教育厅审定并列入教材目录,省物价局核定价格,与课本一并征订和发行,由学校与课本配套使用。同时,相应增加课本收费。学校课本、作业本费以及服务性收费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直接留归学校使用,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集中、平调或挪用。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