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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快递员或成非法从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0:00 东南早报

  邮政法修改稿将审议

  早报讯近日,随着2002年4月开始修改的《邮政法》第7稿的出炉,快递公司遭遇了“生存”问题,300多万快递从业人员有可能一夜之间变成“非法从业人员”。

  上海东方万邦快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和平告诉记者:“问题出在《邮政法》第7稿
的第10条。”

  民营快递将成“黑户”

  “时间太紧了!”昨天上午,当记者拨通刘和平的电话时,他说,“今年1月5日,《邮政法》修改稿第7稿正式出炉,并列入4月人大常委会审议和立法计划,其中第10条明确规定,信件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国际信件的速递业务和单件重量在350克以上的国内信件除外。”

  “这下,阿拉做快递的都要成为‘黑户’‘地下游击队’了!”老刘说,上海是全国民营快递业发源地,目前,沪上有6000多家民营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十多万,而寄递350克以上信件和包裹的业务仅占业务总量的10%左右,“侬想,‘专营令’一出,谁能靠这一点点生意活下来呢。”

  专营会影响正常工作

  老刘说,第7稿一旦成为“终结版”,不仅会砸掉许多民营快递企业的饭碗,还会给居民生活和企业、银行的正常工作带来不便。

  老刘告诉记者,作为新兴的第三产业,快递不再是踩着“老坦克”、骑着摩托车,帮人跑跑腿的“生活”了,它已成为一项综合配套的服务工程。目前,上海90%的企业进出口报关单,50%的银行汇票、支票、信用证等都是由民营快递公司帮助投送或办理的。

  “这些信件哪一样会是350克以上的?我们有十多万投递人员,而邮政部门不过两三万人,如果让它们专营,这么大的市场需求邮政部门是无法承担的,一旦投递速度放慢,不少银行、企业的工作可就要处于半瘫痪状态了!”老刘叹息。

  【专家把脉】

  厘清邮政产业特性才能避免争议

  邮政与民营快递公司的争议已持续多年,从2003年11月出炉的《邮政法》修改稿第5稿提出,“500克以下信件寄送由邮政专营”到今天的“350克专营”,围绕《邮政法》修改版本的变化,双方的争议始终没有平息。

  邮政部门认为,对于一封仅贴着0.8元邮票的信件,民营企业无论如何是不愿意翻山越岭、费时费力递送的,因此为了维护邮政的公益特性必须使邮政获得一定的专营权利,以保障成本投入和回报。而民营快递企业认为,邮政专营意味着对市场竞争主体的损害。

  【争议焦点】

  “350克以下信件专营”意味着什么?

  根据《邮政法》修改稿第7稿第10条,信件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国际信件的速递业务和单件重量在350克以上的国内信件速递业务除外。

  一般老百姓邮寄的平信重量在20克左右,350克的重量相当于A4打印纸70页再加上一个邮局的信封。“民营快递公司的业务90%是在350克以内,这个规定意味着今后民营快递公司的业务都是非法的。”刘和平说。

  刘和平认为,《邮政法》第7稿以350克重量为标准,规定350克以下信件(包含商务信件)寄递全部由邮政专营,是将市场竞争性业务和普遍服务混为一谈,将邮政专营等同于普遍服务。邮政普遍服务的实质应是政府保证通过低资费来满足所有公民实现依法享有的通信自由权利,因此,它是政府的职责,具有公益性。对于超过基本需要的个人和企业增值通信服务,可通过市场方式来解决。(据《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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