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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评出11家“重点京剧院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1:00 新京报

  将实行三年周期再评估制

  综合新华社消息 10日从文化部获悉,国家重点京剧院团评估结果出炉,11家京剧院团获选。

  11家获选的京剧院团为:中国京剧院、北京京剧院、天津京剧院、上海京剧院、湖
北省京剧院、天津市青年京剧团、山东省京剧院、云南省京剧院、沈阳京剧院、黑龙江省京剧院、江苏省京剧院。

  据了解,文化部将对已经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的京剧院团,实行以三年为周期的再评估再验收制度。文化部还将和财政部沟通协商,制定并实施《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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