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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规定发生交通死亡事故交警罚款四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1:00 新京报

  本报综合报道 浙江湖州交警部门日前出台一项新举措:如果在路面执勤时发生一起交通死亡事故,该交警就要被扣罚400元。如果死亡事故与交警执勤时指挥管理不到位有直接关系,其扣罚金额则为800元,当天值班的大队领导、支队领导以及指挥中心民警都要受到相应的扣罚。不仅如此,年底考核、评优、评先进,以及入党、评干等都要与此挂钩。

  这项新规定是浙江省高速交警总队湖州支队推出的,该支队已有两位民警受罚。虽
然当地交警对这项措施的出发点能够理解,但是普遍感觉压力太大。湖州支队支队长金伟祥认为,这项制度是为了调动交警们的积极性,而不是为了罚钱,因为去年湖州高速境内交通死亡人数为37人,而湖州高速交警支队的民警有55人,平均一人罚不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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