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花炮正月十七可换纪念品 城区将建立统一燃放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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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1:4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李剑英)记者昨天从北京市烟花办了解到,正月十七市烟花办将在全市举办“爆竹迎新春,福娃迎奥运”烟花爆竹换纪念品活动,届时市民可用正月十六前没有燃放完的花炮折价换领具有特别意义的纪念品。 市烟花办谭权副处长告诉记者,对少量的剩余烟花爆竹,市民可以有4种方式处理:交给辖区派出所按危险品处理方式统一销毁;用水将烟花爆竹浸泡处理;在五环路外非禁
据烟花办相关负责人透露,针对市民提出符合安全条件的燃放地点很难找到,北京市城区拟建统一燃放点,目前烟花办正在研究一项限放新举措。具体措施包括在市区建设专门的燃放地点供市民放花炮,在某个时段限制指定地点交通道路的通行或腾出空旷场地让市民尽情燃放。据悉,丰台等区已提出拟建100个燃放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