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女厕行抢少年被判六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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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1:4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16岁的小王在地铁站的女厕内抢劫时,将一高中女生扎成重伤。此前,他还在一大厦电梯内以同样手段抢劫了一名韩国女留学生。昨天,海淀法院判处小王有期徒刑6年半。 去年6月28日中午,小王在雍和宫地铁站女厕内,向女高中生小玉(化名)连刺7刀,抢走其装有60元现金、手机和MP3等财物的书包后逃走。小玉忍痛爬出厕所后获救。5天后
辩护人称,小王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问时,主动交代了两次抢劫的犯罪事实,属自动投案,且其犯罪时尚未成年,请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小王采用持刀突袭行凶的手段劫取财物,已构成抢劫罪,且手段残忍,危害后果严重,应从重处罚。他作案后逃回原籍,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不属自动投案。但鉴于其犯罪时尚未满16周岁,又系初犯,并能主动坦白前一起抢劫事实,有明显悔罪表现,因此可依法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半,处以罚金2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