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报刊亭五一起不能卖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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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2:04 重庆晚报 | |||||||||
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烟草零售企业》和《北京市烟草物流》两个安全管理规范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届时报刊亭将不得再销售香烟。 根据新出台的安全管理规范,烟草零售企业的经营场所应使用固定的正式建筑,耐火等级不能低于三级,外墙体厚度不能低于25厘米,屋顶不能使用简易材料。根据这项规定
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烟草零售场所要配备不少于2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不能少于4个。此外,直通室外的门应采用专业防盗门、铝合金卷帘门或其他具有防撬功能的金属门,且门宽不能低于1.2米等。烟草零售和卷烟储存场所还要安装自动报警器和火灾自动报警探头,收款台下应安装应急报警按钮。 据北京娱乐信报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