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校教师剽窃致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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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2:07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记者 胡梅娟)因剽窃他人作品,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最近在媒体上对侵犯他人著作权一事表示歉意。 河南大学著名宋史研究专家周宝珠教授,早在20多年前就发表《略论吕惠卿》。而沈履伟在出版个人专著时,除了将文章标题由《略论吕惠卿》易名为《吕惠卿论》外,内容、版面设计等方面,几乎完全一致。
发现作品被剽窃后,周宝珠教授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天津市二中院审理,于2005年12月15日一审判决沈履伟败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