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校学生补考免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2:07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 湖北省物价部门8日发出通知,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取消高等学校重新学习费用,各高校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重修费、补考费等费用。 据介绍,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曾下发通知,规定了高校学生重修费收费标准及计算办法,其中有“学生考试不及格应免费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校可收取重新学习的费用。”等相关规定。
根据8日发出的新通知,上述规定一律废止,各高等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重新学习费用。 | |||||||||